貨物進出口政策概覧

關稅

香港是自由港,大部份商品不徵收任何進口或出口關稅。

原產地規則

香港的認證制度是通過證明原產地來促進本地產品出口到香港以外的地方。進口不需要原產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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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其他經濟體自由貿易協定項目下的貨物貿易安排

香港已與若干經濟體締結自由貿易協定。香港對這些經濟體的出口,如符合特定的原產地規則,可享有優惠關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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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報關

任何人進出口任何貨物(豁免物品除外),必須在貨物進出口後 14 天內向香港海關提交準確完整的進出口報關單。
詳情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

進出口許口和控制

某些貨物在香港受到進出口管制。您可以點擊這裡查詢您的貨物是否受進出口管制、所需文件以及聯繫哪些部門。
如擬進出口的貨品是《進出口條例》(第 60 章)及《保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第 296A 章)所指的“禁運物品”或“保留商品”,船公司、航空公司和運輸公司須在14天內將有關艙單連同進出口許可證一起送交工業貿易署進行艙單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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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貿易署發牌及註冊計劃

戰略商品

以下是戰略物資清單摘要,供您參考:
-彈藥
-核材料、設施和設備
-特殊材料及相關設備
-材料加工
-電子產品
-電腦
-電信
-信息安全
-傳感器和激光器
-導航和航空電子設備
-海洋
-航空航天與推進

其他商品

以下是其他商品清單的摘要,供您參考:
-紡織品
-米
-消耗臭氧層物質
-鑽石原石
-大陸穀物和穀物麵粉
-葡萄酒出口到內地
-粉狀配方
工業貿易署網頁提供網上查冊服務。您可以按貨物類型、進出口管制、申請文件和發證機構搜索進出口許可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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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運貨物豁免計劃 (TCES)

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已在工業貿易署註冊的航運公司、航空公司和貨運公司可豁免其轉運貨物的進出口許可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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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制裁

聯合國不時通過決議,對某些國家實施制裁。香港將根據制裁措施限制貿易和其他活動。點擊此處了解詳細信息。

進出口貨物清關

香港海關負責香港境內進出口貨物的清關。
詳情請瀏覽香港海關網頁

法律及行政

違反法律在香港進口/出口貨物的人可處以罰款和/或監禁。此外,違法者可能會受到行政訴訟,例如暫停或撤銷有關的執照或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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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業貿易署的服務

市民可親身、郵寄及/或以電子方式申請工業貿易署的進出口服務。點擊此處了解詳細信息。

交易統計


本網站提供香港進出口的統計數字。點擊此處了解詳細信息。

有關來源資料,請參閱香港工業貿易署網頁。